关键字:
 
工作简报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简报
2015年第六期散装水泥简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11-12  返回

我市召开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会议

●北京散装办来温考察砂浆行业发展

●我市举办第十五期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

●我市召开散装水泥“十三五规划”初稿座谈会

●永嘉县积极推进历年散 装水泥清理结算工作

●乐清市出台了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召开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会议

 

     为加快我市预拌砂浆健康有序发展,8月12日,市散装办召开了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会议,龙湾、乐清、瑞安、平阳四个地区散装办及砂浆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就《关于加快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讨论稿)》内容以及预拌砂浆下一步发展方向进行深入探讨,现场气氛热烈,各单位积极发言,切实有效地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散装办指出,预拌砂浆行业发展和推广工作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省管理办法,以三个方面为抓手,共同促进砂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迎接行业春天到来:一是增强行业发展信心。发展预拌砂浆既是外部环境要求,也是自身发展需求,在文明城市创建、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驱动下,行业发展是必然趋势。二是充分认识到行业健康发展重要性。做到重视产品质量控制;重视生产环境建设;重视行业自律发展。三是企业政府双管齐下。在《办法》的政策支持基础上,企业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提升行业发展空间。

 

 

北京散装办来温考察砂浆行业发展

 

     9月23日至24日,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王峻清主任一行与省散装办骆公望副主任共赴我市考察预拌砂浆机械化施工及砂浆行业发展情况。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及部分县(市、区)散装办相关负责人陪同考察。

     考察期间,考察组认真听取了温州及乐清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预拌砂浆发展政策及未来发展规划工作汇报,高度赞扬了我市就砂浆行业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举措,并对我市砂浆行业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

     考察组一行走访了温州华宁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企业的机械设备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考察组一行又来到了乐清五星混凝土有限公司,实地考察了企业现场,充分肯定了五星混凝土有限公司绿色环保的生产理念,对其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与节能环保等“五星”管理制度给予高度赞扬。

 

 

我市举办第十五期驾驶员业务技能与

安全知识培训

 

     10月14日,市散装办举办第十五期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对全市57名未取得《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合格证》的专用车辆驾驶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通过率96.49%。

     培训内容包括《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专用车辆实用操作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同时通过多媒体播放专用车辆真实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引导驾驶员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在行车过程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运用交通安全常识,全面加强我市专用车辆安全行车管理。

 

 

我市召开散装水泥“十三五规划”初稿座谈会

 

     10月16日,市散装办召开温州市 “十三五”发展规划座谈会,就《温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市散装办、经规院以及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散装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听取《温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内容汇报后,各地区散装办负责人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实际献计献策,对“十三五”规划初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是温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高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对未来五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意义。市散装办会认真梳理、研究吸收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规划内容,确保规划成果质量。

 

 

永嘉县积极推进历年散装水泥清理结算工作

  

     为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减少资金沉淀,永嘉县散装办加快对历年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清理结算工作。
     为使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理结算工作顺利开展,永嘉县散装办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布署,明确任务分工、催办方式流程、时间节点。目前挂号信已寄出,挂号信后面别出心裁的印有散装水泥宣传标语,并附上一本《温州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理须知》,告知结算所需材料,提升服务意识。
    下一步将通过采取电话确认及在《今日永嘉》报、永嘉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等方式,逐一通知每家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专项资金的结算手续。

 

 

 

乐清市出台了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下达2015年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5]48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创建工作。9月10日上午经乐清市第十五届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乐清市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在淡溪镇和北白象镇区域共选定约250户农民建房作为试点对象。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10月30日,在试点规定时限内完成建房且无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建房农户,按规定标准使用预拌混凝土80立方米以上的,给予每立方米40元的补助,每间(户)补助上限为4000元。生产供应企业为试点建房农户供应10000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给予10万元的补助,超额完成50%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补助。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温州散装水泥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923344号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发展大楼南楼5层(人民大会堂东首)
电话:0577-889602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