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09〕110号)和《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确保所有专用车辆驾驶员全部持证上岗,经研究,定于2016年6月23日对新增专用车辆驾驶员进行统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专用车辆驾驶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车辆安全行驶意识,提高驾驶员业务技能,确保安全行驶。
二、培训内容
1.《条例》有关条款;
2.专用车辆实用操作业务技能;
3.专用车辆行车安全知识及专用车辆事故案例分析。
三、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培训时间: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开始。
培训地点:温州市绣山路发展大楼北楼3楼1号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1、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准时到场签到。
2、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
3、遵守会议纪律。
五、培训考试发证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用车辆驾驶员,由市散装办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合格证》。
六、培训费用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免收培训费,参加培训的驾驶员中餐自理。
联系人:市散装办 金珊珊 电 话:88960231
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